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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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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共创未来——中美青年创客大赛”的报名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5-12 点击量:

 

一、赛事简介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办,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清华大学、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英特尔公司和中国大学科技园联盟承办,是学校认定的一类创新创业竞赛。大赛以“共创未来”为主题,以数字化技术为手段,探索气候变化、韧性社区、环境教育、低碳环保、食物系统、危机应对、公共卫生、健康福祉、清洁能源、绿色交通、循环经济等领域的创新机遇,结合未来思维和设计创新,运用前沿科技和开源工具,打造兼具社会意义和产业价值的全新作品。今年将更强调数字化技术应用,鼓励参赛选手应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趋势,开发前瞻性解决方案,推进社会数字化转型,助力全球可持续发展。

 

二、参赛资格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对任何中国公民或美国公民、或在中国或美国获得永久合法居留权的个人开放。报名者年龄应在大赛报名起始日时符合18周岁以上或40周岁以下的要求(2025年大赛要求报名者出生日期不早于1985年6月1日并且不晚于2007年6月1日)。参赛者有责任了解其出席并参加此次活动的合法权利,并须携带政府颁发的官方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比赛。参赛者不能为(1)承办单位[即,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清华大学、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英特尔公司和中国大学科技园联盟的员工,或上述任何实体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的员工];(2)上述任何实体的任何一名员工的直系亲属。

 

三、报名要求

1)以团队形式报名时,团队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含领队),领队为团队的联系人和代表。

2)鼓励主赛道中、美两国选手联合组队。

3)职业院校分赛道的团队成员均需为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4)分赛区选拔赛开始前,团队可替换一位或多位成员,领队不可更换。

5)一名参赛者只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与到一个项目之中。

6)每个参赛项目可至多有一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不得再以领队或者成员身份参赛。

7)参赛个人或团队需在报名时签署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参赛者声明,报名成功后则视为参赛个人或团队完全接受本大赛参赛者声明(详见:《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参赛者声明》)。

8)本大赛不收取报名费。

 

四、赛道设置

2025年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分为主赛道与职业院校分赛道(分赛道仅针对中国赛区)。主赛道与分赛道在报名时有所区分,分赛区比赛时,可区分赛道单独进行评审,也可主赛道与分赛道一同评审。评审结束后,按照所属赛道团队排名,确定最终晋级及获奖团队。

 

五、大赛相关平台

大赛报名与投稿、获奖作品公示、真伪查询平台:在大赛官网https://chinaus-maker.cscse.edu.cn/

 

六、竞赛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

1)大赛以“共创未来”为主题,倡导参与者参赛者关注社区、教育、环保、健康、能源、交通等可持续发展领域,结合未来思维和设计创新,运用前沿科技和开源工具,打造兼具社会意义和产业价值的“全新产品原型”。鼓励参赛选手应对人工智能的新趋势,开发前瞻性解决方案,推进社会数智化转型,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

2)创新性要求:大赛注重创客精神,鼓励创新与原创。作品需解决未被充分探索的问题或提出全新解决方案,不能与往届作品或市场现有方案重复。参赛项目须为团队近一年内新创作及未公开发表的作品,能清晰展示分赛区线下选拔赛过程中团队或个人的工作量及进步,提交的作品须在社会及技术层面上实现创新。参赛作品须是在参加中美青年创客大赛之前和期间未经商业化、产品未量产及销售、未获得商业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风险投资机构、天使投资机构、私募基金等投资性的资助、奖励、借贷或股权性投资)、未获得政府政策性投资。分赛区选拔推荐参加总决赛的团队应未进入过往届中美青年创客大赛总决赛、应未获得往届其他教育部赛事白名单赛事的省级(含)以上奖项。大赛工作组和各分赛区选拔赛承办单位将严格对参赛作品进行创新性检索,如发现不符合竞赛规则的作品,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3)作品呈现要求:参赛者需要在分赛区选拔赛阶段完成作品设计工作,制作出可演示的产品原型,且能够充分证明作品的主要工作量是由团队或个人可以完成的,而非实验室或研究机构多年研究成果。作品原型应呈现出可实现的社会创新或技术创新功能。鼓励所展示原型基于开源软件或依托开放标准的软件及技术,使用通用硬件平台,以软硬件结合的方式呈现。鼓励团队展示项目迭代过程(如设计草图、过程方案),而非仅呈现最终成果。最终参加决赛的原型或者模型应尺度恰当,适合在比赛场地展示、组装和搬运。从分赛区预选赛晋级决赛的团队,需要在决赛阶段完成针对产品原型的改进、升级和测试等工作。

4)技术平台要求:参赛作品应采用可开源的技术,参赛者可自行选择技术平台和使用相应的工具和设备。

2.知识产权要求

1)参赛作品须是团队自主研发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如创新成果涉及到相关专利,参赛者须是第一作者),不能是依托于高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已有的技术成果。如果参赛作品直接或间接使用到参赛者所属高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相关专利或还未确权和公开的技术成果,必须明确声明,并获得专利权人或者主管领导的书面授权。

2)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且内容符合可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参赛者同意对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而导致的请求和索赔负全部责任,并保护比赛的主办方、承办方及其代理人并为其辩解,使其不受任何损失赔偿的请求或追诉。

3)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所有,但应适当兼顾到竞赛主办和承办单位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作为大赛主办单位,中国(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清华大学、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学科技园联盟和美有关合作方作为大赛承办单位,拥有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免费使用本届参赛作品进行演示、部分或全部出版的权利(不涉及技术细节),大赛承办单位的其他全资子公司也拥有上述权利。如果大赛承办单位以其它目的使用参赛作品,需与参赛团队协商,经参赛团队同意后,签署有关对参赛作品使用的协议。

4)在可适用的法律允许范围内,大赛工作组保留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七、作品提交截止时间

1.第一阶段:大赛启动、参赛选手报名和分赛区选拔赛

2025年5月至2025年6月下旬

1)2025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启动

2)2025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参赛团队报名

3)分赛区选拔赛 分赛区选拔赛将持续至2025年6月下旬。

2.第二阶段:决赛入围团队优化作品

2025年6月20日至决赛前

3.第三阶段:大赛决赛

2025年7月中下旬

(如时间变更以组委会最终通知时间为准)

 

八、传媒学院报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刘老师:17720202905(电话)     

763411293@qq.com(邮箱)

(详见2025共创未来—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官网:https://chinaus-maker.cscse.edu.cn/ )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大学路111号 长江大学武汉校区石油科技大楼A区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