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教育厅等八厅关于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鄂教助〔2020〕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与精准度,扎实推进精准资助工作,根据《长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长大校发〔2024〕14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传媒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组 长:任倩
副组长:沈伟正、郑瑞丰、鲁晓成、李琴
组 员:赵湘、李以尧、肖淳、樊凡、阮璐璐、蔡佳君、何茹梦、张冉、柴攀、刘书楠、张志敏、李君梓
各年级须成立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由年级辅导员担任组长,学生班干部及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具体负责本年级(专业或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评议和材料审核工作。其中,学生代表人数应合理配置,确保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本年级(专业或班级)总人数的10%。申请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不得担任认定评议小组成员。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专业或班级)范围内予以公示。
工作组设立学生资助诉求响应通道,受理涉及学生资助的各类诉求。反映诉求时,需署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与反馈,相关信息将严格依规保密。
联系人:李老师,传媒学院资助工作专干
联系电话:13007167995
工作邮箱:liyiyao@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传媒学院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