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艺术与传媒学院团委研究确定,报党总支审查同意,现将2021年推优情况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本党总支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5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027-69111229
电子邮箱:314349779@qq.com
附:艺术与传媒学院2021下半年推优情况汇总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江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