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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3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3-13 点击量:

中共长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长大组发20187号













关于开展3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武汉校区机关党工委:
      2018年以来,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相继召开,学校三届四次教代会也于寒假前召开。为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本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定为“学会议精神,促学校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15日(星期四)下午。
二、组织形式和参与范围
  先以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为单位集中学习,然后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讨论。全体党员参加。
三、活动议程和内容
    1.集中学习。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2018年全国两会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长江大学三届四次教代会《学校工作报告》。集中学习开 始前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集中学习结束后以支部为单位开展讨论。
    2.交纳党费。党员自觉向所在党支部缴纳3月党费(3月前的党费未交纳的在本月补缴)。
    3.诵读党章。以支部为单位集中诵读新党章《总纲》(节选一段或几段诵读)。
   4.以支部为单位,结合学习内容开展讨论。
四、几点要求
    1.精心组织,严格要求。教育部把2018年作为教育系统党建质量年,提出“要把教育系统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各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要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对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按规定完善请假手续,安排补学。各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要安排专人对所辖党支部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2018年3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报告单》,经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书记签字后,于3月23日前报党委组织部沈谦老师。
    2.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携带党章、佩戴党员徽章,在《党员手册》上作好记载。党支部书记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进行评价,并在《党员手册》的“党员活动情况记录表”相应位置签名;党支部书记的记录表由支部其他委员或党员签名。
    3.党支部要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记录人、会议主要内容等要素应记录齐全。会议记录本每年年初换新(用党委组织部共享在“党建秘书群”的支部会议记录本模板印制;也可以自行采购,但每个二级党组织所辖党支部会议记录本样式应一致)。2016、2017年度的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以及所辖党支部的会议记录本由各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集中妥善保管,明确责任人,不得遗失,也可以交学校档案馆归档管理。



      中共长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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