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做好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了确保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工作的科学、有序、顺利地进行,保证推免生的选拔质量及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细则:
一、领导小组
组长:邹火明
副组长:郑瑞丰
成员:饶艳芹、赵湘、肖畅、蔡凌楚、彭昊文、柴攀、何佳、张志敏、苑思琪
秘书:蒋萌
二、推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国守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
3.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4.截止选拔时,所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其中:
(1)第一至五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学生的前40%;
(2)艺术类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390分(710分制);
(3)学位课无补考记录。
5.身体和心理健康。
三、推荐名额计划:1人
四、时间安排
1.9月22-23日上午,学生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前向各学院提交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奖励证明等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9月22-24日上午,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奖励加分审查;
3.9月23-25日上午,公示无异议的初选名单上报教务处。
五、在待录取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受到纪律处分;
2.必修课程出现补考记录;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
4.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
5.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6.其他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情况。
长江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