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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传媒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1年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0-09-22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做好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工作的科学、有序、顺利进行,保证推免生的选拔质量及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细则:

一、领导小组

组长:邹火明

副组长:郑瑞丰

成员:饶艳芹、赵湘、肖畅、蔡凌楚、彭昊文、柴攀、何佳、张志敏、苑思琪

秘书:蒋萌

二、推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国守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

3.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4.截止选拔时,所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其中

1)第一至五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学生的前40%;

2)艺术类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390分(710分制);

3)学位课无补考记录。

5.身体和心理健康

三、推荐名额计划1人

四、时间安排

1.9月22-23日上午学生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前向各学院提交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奖励证明等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9月22-24日上午,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奖励加分审查;

3.9月23-25日上午,公示无异议的初选名单上报教务处。

五、在待录取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受到纪律处分

2.必修课程出现补考记录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

4.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

5.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6.其他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情况

 

 

 

 

 

长江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0年9月22日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大学路111号 长江大学武汉校区石油科技大楼A区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