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科生院《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任 倩 邹火明
副 组 长:魏红洁 郑瑞丰
纪检委员:魏红洁
成 员:饶艳芹 赵 湘 许 健 张志敏 李君梓 寇晓芸 刘书楠 肖 淳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和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邹火明
成 员:许 健 张志敏 李君梓 寇晓芸 刘书楠
秘 书:赵 湘(负责审核组织工作)
工作职责: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奖励加分审核。
二、推荐对象
普通全日制本科2025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
三、推荐类型、条件和考核标准
具体按《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七章执行。
四、推荐名额
推免名额分配原则按照《管理办法》第五章规定执行,学校下达具体名额后,将另行通知。
五、排名要求
计算学生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按专业依据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六、工作时间安排、要求
工作时间 |
工作内容 |
具体要求 |
8月29日中午12点前 |
报名及材料审核 (逾期不再补报) |
1、宣传动员学生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2、学院及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对申请推免学生的资格、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的真实性和奖励加分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1)学院负责审核申请学生的资格;(2)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对奖励材料进行审定,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在相关材料上签字、盖章,以确保材料内容的真实性。 3、申请学生将申请表及审定后的奖励证明等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赵老师负责;联系电话:15090817443),要按时间节点报送,逾期不交材料的视为放弃。 |
8月31日前 |
组织相关 学生答辩 |
组织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和提交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申请者进行答辩,答辩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并详细记录; |
9月2日-6日 |
名单公示 |
学院对申请推免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成绩排序并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并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名单按要求报本科生院。 |
推免指标下达后(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
学院公布名额分配方案 |
学院制定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报本科生院备案后公布,方案中指明候补名额要具体到专业。 |
公示拟推免名单 |
学院根据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和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推免生总名额的120%(其中20%为候补人员)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进行第二轮公示。并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名单按要求报本科生院。 |
七、相关说明
1.学院指定学生工作办公室赵湘老师负责,将认真按照工作和时间要求按时保质做好各项工作,对错过规定报名时间的一律不予补报。同时,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申请推免公示名单学生还不能确定是学校的推免生。
2.入选“创新人才计划”学生奖励分只针对推免本校学生。
3.按专业依据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学业成绩以学生必修课的首次成绩绩点为准。
4.学院将推免资格审核通过学生的按专业综合排名情况进行公示,在学院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待推免名额下达后,根据名额依序向学校推荐。
5.诚实守信。报名申请的学校要与国家研究生推免系统填报的学校一致,学生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应诚实守信,否则学校将有关失信情况如实记入个人档案。
6.在审核、公示期间,若拟推荐推免生不符合条件或自动放弃,则依据候补人选的排名由候补人选依次递补。
八、推免生奖励分认定部门联系一览表
职能部门 |
办公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本科生院 学籍科 |
东校区-宝石花社区304 武汉校区-教学事务中心104 |
东校区-范老师 武汉校区-樊老师 |
0716-8060580、18986662727 027-69111023 |
本科生院 实践科 |
东校区-工字楼110 武汉校区-教学事务中心104 |
东校区-张老师 武汉校区-周老师 |
0716-8060850、18986661396 027-69111107 |
本科生院 创新创业中心 |
东校区-创新创业学院二楼 武汉校区-教学事务中心104 |
东校区-陈老师 武汉校区-周老师 |
18986662220 027-69111107 |
团委 |
东校区-校团委207 武汉校区-学生事务部106 |
东校区-刘老师 武汉校区-荆老师 |
13593830922 15827340200 |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
|
田老师(论文、专著) |
各学院(部)科研秘书汇总电子版初审后发QQ:184081224 |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
东校区-行政楼425 |
张老师(专利) |
13872325501 邮箱583146116@qq.com |
九、咨询、反馈渠道
在推免工作开展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向学院咨询。联系电话:69111272,邮箱:963283320@qq.com。
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请向学院举报。联系电话:69111233,邮箱:52178003@qq.com。
传媒学院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