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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语委等八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5-09-09 点击量:

省语委等八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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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9-9

省语委等八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鄂语字[2005]6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教育局、语委、党委宣传部、人事局、文化局、广电局、团委,各军分区(警备区)、驻鄂部队、院校,武警部队政治部,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按照中央八部门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拟在推普周期间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召开推普周座谈会。请省语委全体成员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二、组织语言文字工作志愿者开展“送教下乡”活动。组织语言文字工作志愿者赴神农架林区,免费对林区教师、教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普通话水平。

三、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省级新闻媒体播发、刊登推普专题文章及公益广告;编发推普周宣传材料,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宣传活动。

四、组织举办第二届全省高校普通话大赛。

五、协助举办“全国语文规范化知识大赛”。

各市、州语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要于推普周结束后分别将本地区、本校第八届推普周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报省语委办。

联系电话(传真):027-87328183

电子邮箱:ywb@e21.edu.cn

通信地址:武昌洪山路8号湖北省教育厅

邮政编码:430071

附件: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人事厅

湖北省文化厅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

湖北省军区政治部 共青团湖北省委

二〇〇五年七月十八日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大学路111号 长江大学武汉校区石油科技大楼A区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