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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传媒学院宿舍文明公约
文章来源: 未知 更新时间:2018-04-10 10:18   

艺术与传媒学院宿舍文明公约

总则

大学生活中,学生有更充分的时间来合理安排其课外活动。以班级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组织形式和主要工作渠道情况也随之更迭,寝室的教育功能越来越突出,寝室的管理尤为重要。学生宿舍作为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为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营造温馨、和谐的宿舍环境,特制定条例如下:

公共设施管理

1 、寝室和宿舍楼内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及其它各项设施、设备均为学校统一配置的公共财产,应当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私自调换寝室门锁或者另加门锁。如发现楼内公共设备有损坏,应当及时到宿管处登记保修。

2 、学生宿舍内个人使用的家具由自己保管,共同使用的家具由集体分工保管。未经同意,不得将任何家具转借他人,不得私自将宿舍内家具拆卸或搬出使用,不得有拆装、丢失、损坏家具及设施设备的行为。故意损坏公物必须按原价赔偿。

3 、我院生活部将配合学工办不定期对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检查。

公共环境及秩序

1 、每个寝室需聘任一名寝室长,带领本室成员做好卫生维护及安全工作。

2 、注意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向窗外乱扔东西,尤其不要在窗台放置东西,以免跌落造成损失。宿舍内不准饲养猫、狗、鸟等宠物。

3 、注意维护公共环境整洁。不准在宿舍及周围墙壁上刻画、涂写及张贴各种传单、标语。

4 、注意维护公共秩序。宿舍楼内不准溜冰、打球、以免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5 、宿舍内严禁赌博、酗酒、斗殴,严禁各类宗教、迷信活动。严禁观看、传播反动淫秽刊影制品。

6 、遵守作息时间,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不影响他人休息。每日 23:00至次日 6:30为休息时间,晚归者应注意轻声细语,以免打搅他人正常休息。

安全、保卫管理

1. 注意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 注意安全防盗,出门锁门窗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丢失物品后,因向学院上交详细书面材料。

2. 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细菌和病毒标本、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3. 严格在寝室内留宿外来人员。未经登记同意,不得随意进入异性寝室。

4 、为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宿舍内严禁违章用电,不准使用或藏有电炉、、取暖器、、电热炊具等电热器具,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处罚;严禁使用明火,包括使用酒精炉、点蜡烛、烧废纸等。

5 、违反安全保卫规定者从严处理。

自觉熄灯制度

1 、为培养学生良好生活习惯,倡议我院学子自觉熄灯。

2 、熄灯时间为:周日至周四熄灯时间为每日 23:00至次日 6:30;周五、周六熄灯时间为每日 23:00至次日 7:00点。

违纪处理

对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管理人员有权对其使用的违规物品采取没收或隔离等措施,并汇报相关教学管理部门给予处理。因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条例并造成损失的责任由学生自负。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7 年 11月 3日